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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嘴拙舌的山寨机
2013-08-20 17:55:00
回答: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当前个别投资者为追逐投机利润,采用虚假申报、频繁挂大单参与连续涨跌停证券的交易等,引起股价大幅异常波动,但自己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交易行为已属违规。在受到证券公司的警示后,这些投资者应当及时纠正交易行为,消除对市场的不良影响。如果投资者不听劝告,其行为对市场交易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交易所将会对其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届时,投资者将可能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投资者多次违规交易,券商基于自身声誉和品牌的考虑,也可能主动要求与投资者解除证券交易委托关系。有些投资者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换一家券商可以继续违规操作。实际上,无论他换到哪里,交易行为都会受到同样的监管,而且,一旦被一家券商解除委托关系,也可能被其他券商拒绝。在《指引》三要求下,所有的券商都会以同样的方式处理客户的违规交易。这些投资者最终会成为“不受欢迎”的人,而被拒绝进入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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