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差别有哪些?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是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一般大众举借的款项,企业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企业债是指从事生产、贸易、运输等经济活动的企业发行的债券。在西方国家,由于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所以在西方企业债券即公司债券。
在中国,企业债券泛指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的债券。中国企业债券目前主要有地方企业债券、重点企业债券、附息票企业债券、利随本清的存单式企业债券、产品配额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包括:
——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
——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如何使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信用基础的差别。
由于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差别不大。
——管制程序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发债审批比较严格。
——市场功能的差别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