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混合基金代码005593,基金全称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混合,成立日期2018年4月2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混合型,二级分类稳健混合型,基金规模2.54亿元,基金总份额1.503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503亿份,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郭晨,代销机构银行(共7家),代销机构证券(共18家)。
基金投资目标:在严格的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通过自下而上的选股方式挖掘市场上具有创新商业模式且未来成长空间巨大的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水平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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