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C基金代码000897,基金全称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C,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稳健债券型,基金规模0.05亿元,基金总份额0.051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051亿份,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王美芹,代销机构银行(共15家),代销机构证券(共16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配置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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