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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番茄
2019-10-23 14:08:44
融资来的钱,如果是正常花光了(指有会计出入帐记录的),当然不用赔偿,但是,有一种特例:注册资本中,创始人及团队认缴的那部分,如果未如实认缴,则应补缴并在公司倒闭后,优先补偿风投。
如果项目失败并进入清算程序,则投资者通常拥有清算权,至少为清算权的一倍(或多于一倍)。 因此,清算过程应首先使用公司的所有资产来偿还投资者的投资额*清算率。 如果还款后有多余部分,将按股份比例分配。
因此,这涉及到一个问题,即如何定义企业家的失败,账面金钱是否全部丢失,这被称为失败。 在进入破产清算之前,如果投资者和企业家之间的沟通足够顺畅,如果项目的发展不好,就不可能发出一点警告。
从概率上来说,能成功的企业本来就比例很小,许多的项目失败非战之罪,如果创始人和投资人都已经对项目失去信心,但是账面上还有钱,也是可能的,这这个时候,是继续浪费时间,把钱花光,还是壮士断腕,东山再起,把钱还给投资人,进行清算,也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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