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013-11-04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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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斜视的跑步机
2013-11-04 21:21:00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申请,基金管理人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可兑付部分按单个帐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兑付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制定的原则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该开放日当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基金契约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赎回,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祝您投资愉快!
太平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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