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虚拟货币能赚钱吗?dcpro的怎么样啊

2019-12-19 02:24:35
1,191次浏览
取消
回答详情
云鬟染银的莴苣
2019-12-19 02:33:37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强调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也不是银行、保险等金融体系中的金融产品,而只是一种虚拟商品。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也规定,“代币发行融资[⑥]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据此可以得出结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能构成外汇类犯罪的行为对象。但事实上,虚拟货币的跨地域性,使虚拟货币交易可以轻易越过外汇监管的栅栏,客观上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的逃汇或购汇、经营外汇业务、持有境外资产等外汇类犯罪[⑦],但因缺乏名目,实践中无法作为外汇犯罪予以打击。
太平洋证券
您可以添加微信进行咨询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