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思股份股票代码是300856。
所属板块:创业板综 次新股 化工行业 江苏板块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及产品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学原料及产品的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日用化学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等。公司是全球最主要的化学防晒剂制造商之一,具备防晒剂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凭借完整的产品线和严格的品质管理,成为国际防晒剂市场的有力竞争者。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C26)。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之“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以及“C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之“C2684香料、香精制造”。
丰富的产品结构优势:丰富的产品矩阵是公司技术产业化的核心载体,公司以产品为主导,重视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线。公司的防晒剂产品已覆盖目前市场上主要化学防晒剂品类,且涵盖了UVA、UVB的所有波段,可为不同需求的下游客户提供其所需的产品,公司系列产品配套齐全,是全球主要防晒剂生产厂家之一。全球最主要的化学防晒剂产品阿伏苯宗、原膜散酯、水杨酸异辛酯、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奥克立林,均为公司现有产品。同时,公司也是铃兰醛、2-萘乙酮、合成茴脑等合成香料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家之一。目前,公司已具备同时生产多种防晒剂系列产品的能力,依靠丰富的产品线和稳定的质量与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防晒剂市场中的有力竞争者。
持续的创新研发能力与多层次技术储备优势: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特色生产工艺,如脱色-薄膜蒸馏纯化技术、高效循环节能技术、高选择性加氢技术、绿色氧化反应技术、相界面反应技术、Friedel-Crafts烷基化/酰基化反应技术等。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形成了110余项专利技术(其中包括22项产品发明专利),涵盖公司大部分产品如对甲氧基苯甲醛、铃兰醛、阿伏苯宗、原膜散酯等的制备工艺和生产设备,完成了多个项目的工艺技术改进,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研发和生产的6个防晒剂产品被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4个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公司研发的“铃兰醛及中间体绿色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别荣获宿迁市科学技术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公司开发的防晒剂产品阿伏苯宗获马鞍山市“小巨人计划”资助200万元等。
深度合作的客户资源优势:公司的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主要客户包括帝斯曼、拜尔斯道夫、宝洁、欧莱雅、默克等化妆品公司和专用化学品公司;公司的合成香料客户包括奇华顿、芬美意、IFF、德之馨、高砂、曼氏、高露洁等全球知名的香料香精公司和口腔护理品公司。公司下游客户基本涵盖了全球各国知名品牌化妆品生产企业和香精香料公司。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注重通过持续的工艺优化和产品迭代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并组织公司的技术与品质专家与客户进行交流协作,实现与行业内知名企业的协同、合作,深度优化整合市场资源和技术优势,保证公司准确把握日用化学品原料领域的技术趋势与商业需求,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的前瞻性与准确性。
自愿锁定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3,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062.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7.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本项目达产期4年,预计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产能的40%,第二年60%达产,第三年80%达产,第四年全额达产。
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为6,160.00万元,其中厂房建造和配套设施及其装修费用760.00万元,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用5,000万元,其他费用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万元。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圣诺贝负责实施。项目下设分析实验室、工艺放大实验室、工艺革新实验室、环保工艺实验室、研发服务保障区、办公休息与会议区等,建设国际一流的日用香原料、化妆品原料及其它功能化学品的研发中心。
股利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稳定股价措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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