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贵金属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2016-03-11 1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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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眉锐眼的筠
2016-03-11 12:55:00
农业银行黄金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传世之宝”实物黄金买卖业务(以下简称“传世之宝业务”)操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传世之宝”实物黄金买卖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传世之宝”业务操作使用我行“实物黄金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包括柜面端操作和管理端操作。各级行必须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准确、高效地办理业务。 第二章开闭市和产品信息管理 (一)数据运行中心每个交易日上午09:00进行系统开市。系统开市后仅可进行库存、调拨类交易。 (二)数据运行中心每个交易日20:00做系统闭市,按照日志提交批处理作业。对于批处理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技术人员解决。系统闭市后不可处理任何交易。 第三条总行个人金融部 (一)每个交易日上午9:30,在系统中进行企业开市。企业开市后可进行所有交易。 (二)每个交易日下午15:30在系统中进行企业闭市。企业闭市后仅可进行库存及调拨类交易。 (三)如遇产品信息变更,在系统中进行企业、品种、规格等产品信息的新增或修改维护。 第四章产品报价 (一)每个交易日上午9:30前负责“传世之宝”基准卖出价的确定及发布。 (二)基准卖出价=黄金市场价格+加工费+运输保险费+平盘交易成本,黄金市场价格根据实时国际、国内价格确定,加工费为含税价格。 (三)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可在交易日内随时调整基准卖出价。 (四)总行未发布当日基准卖出价前,各网点不得进行销售。 第五条总行个人金融部 (一)黄金企业每个交易日上午9:30前将“传世之宝”买入价(购回价)以传真的方式传至总行个人金融部,总行个人金融部接收确认后于上午9:30前在系统中执行“代理实物黄金当前报价查询”(交易码A582)交易,经主管授权后发布。 (二)交易日日间,若黄金企业更改报价,按上述程序在系统中进行报价修改。 第六条一级分行 一级分行查询总行“传世之宝”基准卖出价,确定本分行点差,通过“传世之宝点差报价维护”交易(交易码B503)进行发布。点差报价可在系统开市期间随时更新。不同品种代码下的产品可有不同的点差报价。 第七条营业网点 每个交易日上午9:30,通过系统查询(交易码7061)并对外公告当天“传世之宝”的卖出和买入价格。 提金经办行和黄金企业指定人员共同到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仓库办理原料金的提取及交收。 双方人员按照事先确认的信息核对有效身份证明,进行身份验证。 提金经办行指定提货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上海黄金交易所提货单》、加盖公章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出库申请单》、IC卡及密码办理原料金出库后,立即将原料金交付给黄金企业指定交收人。 原料金交收后,双方指定人员共同在《中国农业银行“传世之宝”原料金交接确认单》(附件2-5,以下简称《原料金交接确认单》)上签章,各执一联。双方在《原料金交接确认单》签字盖章后即视为交收完成。 提金经办行与黄金企业交收完成后,须及时将《原料金交接确认单》传真至总行金融市场部和个人金融部。 办理原料金提取须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缴纳的出库费由提金经办行代为支付,提金经办行年末将出库费用单据汇总并寄送总行金融市场部,由金融市场部出具资金划拨单交运营管理部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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