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盛鑫定开债券C基金代码519325,基金全称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浦银安盛盛鑫定开债券C,成立日期2016年7月11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稳健债券型,基金总份额0.001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001亿份,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章潇枫,代销机构银行(共1家),代销机构证券(共0家)。
基金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款、同业存单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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