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详情
伶牙俐齿的巧
2014-08-06 13:54:00
你好,像股票那样买卖就行,上海1000股整数倍,深圳500股,其余就是注意新规:在此次新修订的规则中,比较引人关注的包括对市值申购新股计算口径的更改。根据修改后的市值申购新股办法,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日终持有的市值”改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最新回答
2024-11-25 15:20:27
2024-11-25 15:20:23
2024-11-25 15:20:17
2024-11-25 15:20:12
2024-11-25 15:20:06
2024-11-25 14: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