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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热带鱼
2018-08-02 21:06:00
配售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若中签投资者因资金不足无法足额认购中签股票时,会员营业部应于T+3日15:00时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交易所、结算公司申报。因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沪深市场对市值配售放弃认购的申报方式不同,若证券公司为保证数据处理和发送有可能会对市值配售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截止时间进行变更,证券公司应通过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开设电话查询系统或开通网络信息查询等多种服务方式,让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调整后的配售缴款截止时限,避免发生中签投资者错失认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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