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诚新机遇混合(LOF)基金代码165512,基金全称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信诚新机遇混合(LOF),成立日期2011年8月1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混合型,二级分类稳健混合型,基金规模6.12亿元,基金总份额3.319亿份,上市流通份额3.319亿份,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吴昊,代销机构银行(共9家),代销机构证券(共34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力求前瞻性地把握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投资机遇,精选受益其中的优势行业和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并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具体日期以本基金分红公告为准);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具体日期以本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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