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债券形式来看,我国发行的国债可分为凭证式国债、储蓄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 记账式国债又名无纸化国债,准确定义是由财政部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交易的债券。对比凭证式国债与记账式国债,记账式国债有什么优势?
记账式国债的优势如下三种:
1、提前兑现不损失利息。
凭证式国债有固定期限,未到期兑现不仅损失利息,还要支付手续费。记账式国债提前兑现时,仅需支付少量交易手续费,仍可享受按票面利率支付的持有期利息。如果价格没有大幅下跌,投资者不仅不损失原价也不损失利息。
2、记账式国债按复利记息。
凭证式国债到期是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利息,获得的是单利。记账式国债根据不同的年限,有不同的付息方式,一般中长期的记账式国债,采用年付或半年付,这些利息可以用来再投资,相当于复利记息。这对于长期的国债,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投资收益。
3、价格随市场利率变化。
凭证式国债到期支付本金与利息,好像没有什么风险,但在市场利率上升时,就会损失利息。记账式国债的价格,完全按市场供需及市场利率决定,当市场预期利率上升时价格下降,市场预期利率下降时价格则上升。如果在低价位购得记账式国债,既享受了价差又享受了高利率。
相比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更加灵活,价格强势时可以赚价差,价格弱势时,可以像凭证式国债一样持有到期,享受利息,可谓进可攻,退可守。虽然国债的收益总体比银行定期高,风险也小,但也受发行时市场环境的影响,有好有坏。不同发行时期的国债利率会有所不同,期限长短也影响着风险的大小。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价有没有影响呢?
发行可转换债对股价的影响:
1、债券属性上升而股票属性下降。
与一般债券相比,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是比较低的,目前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征意义,利率的高低对可转换债券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实践上看,目前的规定是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债券的年利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从另一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利率越高,说明其债券属性上升而股票属性下降,投资者从转股获得的收益相应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偿失。
2、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
转股价格是所有条款的核心,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而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反之,转股价格越低,越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而不利于老股东。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公司控制在老股东手中,所以发行人总是试图让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接受较高的转股价格。
3、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会改良。
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是利好,但一般来说不影响公司大的基本面,是改良而不是改革,其影响弱于重组和定向增发,因为后两者往往改变公司的运营方向和策略。
4、可转换债券的走势领先正股。
从走势上看,可以把可转债视为权证。而权证的走势,一般领先于正股。所以,推论可转债价格加速背离其实际价值时,就是正股突破前兆。可转换债券条款虽多,但最影响其投资价值判断的,无非是四条:利率条款、转股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的不同之处:
1、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 发债目的不同。
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 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 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
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 抵押担保方式不同。
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6、 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7、 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
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
8、 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券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向下修正转股价。
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相同点有以下几个:
1、 面值相同。
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
2、 期限相同。
都是最低一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3、 发行利率较低。
发行利率一般都会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 都规定了转换期和转换比率。
5、 都可约定赎回和回售条款。
即当转换(股)价高于会低于标的股票一定幅度后,公司可以赎回,投资者可以回售债券。而可交换债券在实际操作是否约定,还要看以后的具体募集发行条款,以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都约定了这两个条款。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哪些特征?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最大的特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在金融市场上,公司债券和股票极受投资者的青睐,究竟公司债券与股票对比之间有什么不同之处呢?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法律性质不同。
股票是所有权证书,股东在法律上享有特定财产权即股权,股票持有者是公司所有者;债券是一种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与债券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
(2)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
股票的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是组成公司的成员,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进行投票,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有权分享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但同时在自己股份内承担风险责任:而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局外人,仅仅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无参与公司经营的法定权利,也无权分享公司剩余财产,但在公司清算时,有权比公司股东优先得到债务清偿。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
(3)期限不同。
购买股票是一种永久性投资,股东不得要求公司返还本金,它不存在到期日;而公司债券则有一定的清偿期,届时公司必须返还本金。
(4)收益的风险与方式不同。
除优先股外,股票没有固定的利息,投资者的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只有公司在盈利后才能分取利息和红利,风险比较大;而公司债券则有固定的利息率,无论公司是否盈利,均须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约定的利息。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公司债券具有什么特点呢?
公司债券的特点:
1、风险性较大。
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2、收益率较高。
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选择权。
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4、经营权。
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投资公司债券有哪些风险呢?
公司债券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
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
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
5、回收性风险。
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6、通货膨胀风险。
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购买力风险是债券投资中最常出现的一种风险。
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增发股票或者发行债券,两者方式都是属于再融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其股价及公司本身存在着怎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
1、发行公司债券会稀释每股业绩。
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那么就是利好。
2、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能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
如果投资的项目肯定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经营黄金的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是用来收购金矿,而黄金走势坚挺的趋势,必然给公司带来持续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产生效益和债券利息的利率比较,高很多。
3、债券比增发还好。
增发的好处在于增加公积金,缺点是股本增加参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如果投资项目的效益不能确定,或者行业趋势不确定甚至不好,则要特别小心,有可能债券发行和新股增发都会把这个企业拖死,那就是利空。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对股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必须要理性看待。
公司债券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它与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相关,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与作为债权人的债券投资者就债权与债务关系是否稳定来说,起着相同的作用,任何一方都无法独立防范风险。公司债券的风险如何防范呢?
防范公司债券风险的措施:
1、对债券的发行做出有利于投资者的规定以预防。
这是风险防范中重要的一步。在发达国家如日本,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发行额都有一定的限额,不能超过资本金与准备金的总和或净资本额的两倍。
安全系数高的公司债券容易被认购,这对公司本身也是一种约束。同时公司都有义务公开本公司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这种制度对公司无疑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对投资者也是一种保护。
2、选择多品种债券分散投资。
这是降低债券投资风险的最简单办法。不同公司发行的不同债券,其风险性与收益性也各有差异,如果将全部资金都投在某一种债券上,万一该公司出现问题,投资就会遭受损失。
因此有选择性地或随机购买不同公司的各种不同债券,可以使风险与收益多次排列组合,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或分散风险。这种防范措施对个人投资者尤为重要。因为个人投资者没有可靠的信息来源和产品分析能力,摸不准市场的脉搏,很难选择最佳投资对象,此时购买多种债券,尤如撒开大网,这样,任何债券的涨跌都有可能获益,除非发生导致整个债券市场下跌的系统性风险,一般情况下不会全亏。
3、必须严密关注非经济性特殊因素的变化。
如政治形势、军事动态、投资者心理状态等,以防整个债券行市下跌,造成全线亏损。债券期限要多样化。债券期限本身就孕育着风险,期限越长,风险越大,而收益也相对较高,反之,债券期限短,风险小,收益也越少。如果把全部投资都投在期限长的债券上,一旦发生风险,就会猝不及防,损失就难以避免。因此,在购买债券时,有必要多选择一些期限不同的债券,以防不测。
要防范风险还必须注意一些不健康的投资心理,如盲目跟风往往容易上当,受暗中兴风作浪、操纵市场人的欺骗;贪得无厌,往往容易错过有利的买卖时机;赌博心理等等。
国债逆回购也是一种一般不会亏本的投资。在平日的时候,其收益一般不是很高,以目前货币基金市场的行情,可能不如货币基金高,一般和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差不多。但选好操作的时间段,其收益还是相对挺可观。国债逆回购最佳操作时间是什么?
国债逆回购的最佳操作时间:
1、一般2点半之后临近收盘下单量往往会大增,从而导致价格走低。
2、一般星期四、月末、季度末、年末,市场资金面紧张价格通常很高。
3、重要节假日前两天,1日回购品种价格通常较高。
4、周五3日品种一般比1日品种总收益高。
5、如果其间有节假日,长期品种一般比短期品种总收益高。
6、单日内一般9:30-10:00、14:00-14:30收益率最高。
债券投资收益是指企业以购买债券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资本利得。
债券投资收益的影响因素:
1、债券的票面利率。
债券票面利率越高,债券利息收入就越高,债券收益也就越高。债券的票面利率取决于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债券期限、发行者信用水平、债券的流动性水平等因素。发行时市场利率越高,票面利率就越高;债券期限越长,票面利率就越高;发行者信用水平越高,票面利率就越低;债券的流动性越高,票面利率就越低。
2、市场利率与债券价格。
由债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可知,市场利率的变动与债券价格的变动呈反向关系,即当市场利率升高时债券价格下降,市场利率降低时债券价格上升。市场利率的变动引起债券价格的变动,从而给债券的买卖带来差价。市场利率升高,债券买卖差价为正数,债券的投资收益增加;市场利率降低,债券买卖差价为负数,债券的投资收益减少。随着市场利率的升降,投资者如果能适时地买进卖出债券,就可获取更大的债券投资收益。当然,如果投资者债券买卖的时机不当,也会使得债券的投资收益减少。
与债券面值和票面利率相联系,当债券价格高于其面值时,债券收益率低于票面利率。反之,则高于票面利率。
3、债券的投资成本。
债券投资的成本大致有购买成本、交易成本和税收成本三部分。购买成本是投资人买入债券所支付的金额(购买债券的数量与债券价格的乘积,即本金);交易成本包括经纪人佣金、成交手续费和过户手续费等。目前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但企业债的利息收入还需要缴税,机构投资人还需要缴纳营业税,税收也是影响债券实际投资收益的重要因素。债券的投资成本越高,其投资收益也就越低。因此债券投资成本是投资者在比较选择债券时所必须考虑的因素,也是在计算债券的实际收益率时必须扣除的。
4、市场供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市场供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会对债券价格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投资者购买债券的成本,因此市场供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也是我们考虑投资收益时所不可忽略的因素。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为什么要发行国债呢?
国债的发行目的:
1、借换国债的发行。
借换国债是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2、平衡财政收支。
一般来讲,平衡财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但是赤字国债的发行量一定要适度,否则也会造成严重的通货紧缩。
3、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筹措军费。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国债的特点:
1、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
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2、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
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3、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
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
4、从债务人角度来看。
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等特点。
5、从债权人角度。
国债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
二、国债的发行目的:
1、借换国债的发行。
借换国债是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2、平衡财政收支。
一般来讲,平衡财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但是赤字国债的发行量一定要适度,否则也会造成严重的通货紧缩。
3、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筹措军费。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三、国债的种类:
1、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2、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3、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4、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5、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和战争国债。
6、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7、按债券的流动性划分,可分为可流通国债和不可流通国债。
8、按发行的凭证为标准,可分为凭证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
国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如何发行国债呢?
国债的发行方式有以下几种:
1、公募法。
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国债发行的公募招标方式按招标标的物分缴款期、价格和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按确定中标规则分单一价格招标(荷兰式)和多种价格招标(美国式)。
2、承受法。
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3、出卖法。
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出售国债。
4、支付发行法。
即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以国债代付。
5、强制摊派法。
就是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强迫国民购买国债。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国债的种类有哪些呢?
国债的种类:
1、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
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2、按偿还期限不同。
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3、按发行地域不同。
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4、按发行性质不同。
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5、按使用用途不同。
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和战争国债。
6、按是否可以流通。
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7、按债券的流动性划分。
可分为可流通国债和不可流通国债。
8、按发行的凭证为标准。
可分为凭证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
我国的发展中的债券市场,限于客观条件,有很多不足之处,为部分机构或个人提供了利益输送的空间。具体来说,债券市场上存在哪些问题?
债券市场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化程度不足。
对发行人而言,债券市场融资成本总体低于银行贷款,因此能够实现融资是其第一关心的问题,对发行利率并不十分敏感。而承销商有动力提高发行利率,以帮助其在分销过程中赚取差价。也就是说,由于一级市场发行利率偏高(主要在牛市),一、二级市场存无风险套利空间(一级半市场)。
2、丙类账户的风险管理约束不足。
丙类账户是拓宽市场广度的重要创新,极大的提升了市场的流动性。但丙类账户由甲类机构代理结算,而甲类机构没有动力对丙类账户实施监管,丙类账户从开户到结算基本都在监管的视野之外进行。隐蔽性为利益输送提供了通道。
3、二级市场价格发现机制还不完善。
做市商询价制度尚不成熟,银行间市场大部分成交仍以一对一询价完成,透明度低,成交价格完全可以脱离现券的实际价值。交易机制太过灵活,可以见券付款和见款付券,也可以券款对付,加大了交易风险,给投机套利提供了方便。
纵观世界各个成熟的金融市场,都有一个发达的债券市场。债券市场在社会经济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债券市场主要有什么功能呢?
债券市场的功能:
1、融资功能。
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具有使资金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为资金不足者筹集资金的功能。我国政府和企业先后发行多批债券,为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和国家的许多重点建设项目筹集了大量资金。
2、宏观调控功能。
一国中央银行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部门,主要依靠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和利率等政策工具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其中,公开市场业务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国债等有价证券,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经济过热、需要减少货币供应时,中央银行卖出债券、收回金融机构或公众持有的一部分货币从而抑制经济的过热运行;当经济萧条、需要增加货币供应量时,中央银行便买入债券。增加货币的投放。
3、资金流动导向功能。
效益好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较受投资者欢迎,因而发行时利率低,筹资成本小;相反,效益差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风险相对较大,受投资者欢迎的程度较低,筹资成本较大。因此,通过债券市场,资金得以向优势企业集中,从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投资债券的风险有哪些?
投资债券的风险:
一、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也称为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不能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而产生的风险。企业发行债券后,其营运成绩、财务状况都直接反映在债券的市场价格上,一旦企业的营运状况不良,企业就有可能丧失还本付息的能力,债券的市场价格就会下降。一般而言,政府债券被认为是无违约风险的“金边债券”。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债券持有人打算出售债券获取现金时,其所持有债券不能按目前合理的市场价格在短期内出售而形成的风险,又称为变现能力风险。如果一种债券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按市价大量出售,则说明这种债券的流动性较强,投资于这种债券所承担的流动性风险较小。
三、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策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发生波动而产生的风险。它具有多种形式,如投资人购买某种债券时,国家并不要求对其利息收入纳税,但在后期突然宣布债券要交利息税,就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率下降;又如,投资者购买免税的政府债券,就面临着利息税下调的风险,因为利息税越高,免税价值越大,该债券的价格就越高。
四、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导致债券价格与收益发生变动的风险。由于大多数债券有固定的利率及偿还价格,市场利率波动将引起债券价格反方向变化。当市场利率上升并超过债券票面利率时,投资人就不愿意购买债券,导致债券需求下降,债券价格因此下跌,反之。此外,债券利率风险与债券持有期限的长短密切相关,期限越长,利率风险就越大。
五、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又称为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债券到期或出售时所获得的现金的购买力减少,从而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低于名义收益的风险。在通货膨胀情况下,货币的购买力就要下降,而债券是一种货币性资产,债券发行者在协议中承诺付给债券持有人的利息和本金都是事先约定好的固定金额,此金额不会因通货膨胀而有所增加,其结果是债券持有人从债券投资中得到的货币的实际购买力越来越低。
国债回购市场是国债持有者可以方便的进行低成本融资的场所,是短期资金进行投资的安全场所,也是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和执行货币政策的场所,国债回购也增加了国债的流动性。
国债回购市场存在的问题:
1、市场分割现象严重。
回购交易市场的分割必然造成增加交易成本,违反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不利于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配置。加剧市场利率的波动,助长市场的投机。不同的回购市场产生不同的回购市场利率,容易造成部分交易主体利用利差在不同的市场间进行套利投机。在市场规模不足的情况下,这种投机必然会造成市场利率的波动,不利于基准利率形成和市场的稳定。
2、无法形成债券市场的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是指金融市场上所有金融产品价格所参考的依据利率,是资金市场上公认的被普遍接受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利率。
3、市场规模不足。
中国国债发行量太小,国债发行规模的不足,直接限制了国债回购市场的发展与壮大。从国内市场结构看,国债回购市场以上海交易所为主,银行间的回购市场的交易主体虽然包括了商业银行,但成交规模却不断萎缩。
4、融资功能突出,传导货币政策功能弱化。
中国国债回购市场发展仍停留在初级短期融资阶段,传导货币政策的功能较弱。当然,回购市场传导货币政策功能偏弱与国债市场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体制有待进一步深化等有密切的关系。
国债回购市场的类型:
1、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形成的国债回购市场。
2、天津、武汉、大连等各地证券交易中心形成的市场。
3、银行间国债回购市场以及市场参与人直接联系形成的场外市场。
国债回购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已具有短期融资、形成市场基准利率以及传导货币政策三大功能,成为美国最具代表性的货币市场。我国的国债回购市场应该如何发展?有什么发展建议?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改进的呢?
国债回购市场的发展建议:
一、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回购市场。
市场的统一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统一就意味着资源在全社会的范围内统一分配,它具有价格统一、资金流动性高的特征。
二、扩大规模,促进国债市场基准利率的形成。
1、首先,在发行市场上,采取国际上流行的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方式。通过非竞争性招标,来满足中小金融机构的产销要求;对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承销商,实行利率招标、利差招标和价格招标等竞争性招标方式,以便债券发行方式市场化、制度化和多样化。
2、完善国债发行的期限结构,针对目前的长期国债和一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较少的状况,在每年的国债发行计划上应增加这两部分国债的发行量,完善国债市场的品种结构。
3、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和网络优势,通过深、沪交易所上网发行记账式国债,以降低发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4、增加己发行国债的流通性,加快国债上市交易的步伐,进一步降低投资者在持有期间的利率风险。对于国债回购市场而言,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认识国债回购市场交易所具有的投资功能和套期保值功能,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其次简化进入回购市场的开户手续和国债托管手续,降低交易收费标准等以促进新的投资主体进入国债回购市场。
三、完善回购市场传导货币政策功能。
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和利率政策,增加或减少信贷资金量,贯彻央行的货币政策。
我国的国债回购市场存在的问题:
1、市场分割现象严重。
回购交易市场的分割必然造成增加交易成本,违反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不利于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配置。加剧市场利率的波动,助长市场的投机。不同的回购市场产生不同的回购市场利率,容易造成部分交易主体利用利差在不同的市场间进行套利投机。在市场规模不足的情况下,这种投机必然会造成市场利率的波动,不利于基准利率形成和市场的稳定。
2、无法形成债券市场的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是指金融市场上所有金融产品价格所参考的依据利率,是资金市场上公认的被普遍接受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利率。
3、市场规模不足。
中国国债发行量太小,国债发行规模的不足,直接限制了国债回购市场的发展与壮大。从国内市场结构看,国债回购市场以上海交易所为主,银行间的回购市场的交易主体虽然包括了商业银行,但成交规模却不断萎缩。
4、融资功能突出,传导货币政策功能弱化。
中国国债回购市场发展仍停留在初级短期融资阶段,传导货币政策的功能较弱。当然,回购市场传导货币政策功能偏弱与国债市场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体制有待进一步深化等有密切的关系。
可转换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对投资者来说是“有本金保证的股票” 。 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有哪些投资价值呢?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价值:
1.可转换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换债券属于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债券之后,同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
2.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
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债券期间,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如果不是这样,可转换债券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
3.可转换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
可转换债券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债券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
可转换债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的优点有很多,吸引了很多投资者的青睐。在知晓可转换债券的优势的同时,可转换债券的缺点有哪些呢?
可转换债券的缺点:
1、转股后将失去利率较低的好处。
2、若持有人不愿转股,发行公司将承受偿债压力。
3、若可转换债券转股时股价高于转换价格,则发行遭受筹资损失。
4、回售条款的规定可能使发行公司遭受损失。
5、牛市时,发行股票进行融资比发行转债更为直接;熊市时,若转债不能强迫转股,公司的还债压力会很大。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债券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决定的时候需要谨慎。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的优点:
1.低息成本。
公司赋予普通股期望值越高,转债利息越低。
2.收益比普通债券的收益更高。
可转换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了享受比普通债券更高收益的可能性。
3.减少股本扩张对公司权益的稀释程度。
4.可在条件有利时强制转换。
当公司股价持续低迷时,公司为了鼓励持有者转股,还会依据相应条款下调转股价
5.为商业银行和不能购买股票的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分享股票增值的机会。
6.属于次等信用债券。
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于公司债券之后。先于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普通股。
7.期限灵活性较强。
由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它可弥补利率低的不足。
一、可转换债券介绍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二、可转换债券购买途径
可转债购买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讲还比较陌生,投资者可通过几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可转债投资。
1.可以像申购新股一样,直接申购可转债。
具体操作时,分别输入转债的代码、价格、数量等,最后确认即可。可转债的发行面值都为100元,申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1000元。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可转债申购1手需要的资金较少,因而获得的配号数较多,中1手的概率较申购新股高。
2.除了直接申购外,投资者通过提前购买正股获得优先配售权。
由于可转债发行一般会对老股东优先配售,因此投资者可以在股权登记日之前买入正股,然后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权,获得可转债。
3.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者只要拥有了股票账户,也就可以买卖可转债。
具体操作与买卖股票类似。
一、待偿期
债券的待偿期愈短,债券的价格就愈接近其终值(兑换价格)M(1+rN),所以债券的待偿期愈长,其价格就愈低。另外,待偿期愈长,发债企业所要遭受的各种风险就可能愈大,所以债券的价格也就愈低。
二、票面利率
债券的票面利率也就是债券的名义利息率,债券的名义利率愈高,到期的收益就愈大,所以债券的售价也就愈高。
三、投资者的获利预期
债券投资者的获利预期(投资收益率R)是跟随市场利率而发生变化的,若市场利率高调,则投资者的获利预期R也高涨,债券的价格就下跌;若市场的利率调低,则债券的价格就会上涨。这一点表现在债券发行时最为明显。
一般是债券印制完毕离发行有一段间隔,若此时市场利率发生变动,即债券的名义利息率就会与市场的实际利息率出现差距,此时要重新调整已印好的票面利息已不可能,而为了使债券的利率和市场的现行利率相一致,就只能就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了。
四、企业的资信程度
发债者资信程度高的,其债券的风险就小,因而其价格就高;而资信程度低的,其债券价格就低。所以在债券市场上,对于其他条件相同的债券,国债的价格一般要高于金融债券,而金融债券的价格一般又要高于企业债券。
五、供求关系
债券的市场价格还决定于资金和债券供给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呈上升趋势时,企业一般要增加设备投资,所以它一方面因急需资金而抛出债券,另一方面它会从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公司债,这样就会使市场的资金趋紧而债券的供给量增大,从而引起债券价格下跌。而当经济不景气时,生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将有所下降,金融机构则会因贷款减少而出现资金剩余,从而增加对债券的投入,引起债券价格的上涨。而当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也往往会引起市场资金供给量的变化,其反映一般是利率、汇率跟随变化,从而引起债券价格的涨跌。
六、物价波动
当物价上涨的速度轻快或通货膨胀率较高时,人们出于保值的考虑,一般会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黄金、外汇等可以保值的领域,从而引起资金供应的不足,导致债券价格的下跌。
七、政治因素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并反作用于经济的发展。当人们认为政治形式的变化将会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时,比如说在政府换届时,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规划将会有大的变动,从而促使债券的持有人作出买卖政策。
八、投机因素
在债券交易中,人们总是想方设法地赚取价差,而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机构大户就会利用手中的资金或债券进行技术操作,如拉抬或打压债券价格从而引起债券价格的变动。
(一)按发行主体划分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国债因其信誉好、利率优、风险小而又被称为“金边债券”。除了政府部门直接发行的债券外,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这种债券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
2.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国目前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机构一般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信用度较高,因此金融债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誉。
3.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题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题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实践中,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赢利能力等。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要的投资对象。
(二)按财产担保划分
1.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以不动产如房屋等作为担保品,称为不动产抵押债券;以动产如适销商品等作为提供品的,称为动产抵押债券;以有价证券如股票及其他债券作为担保品的,称为证券信托债券。一旦债券发行人违约,信托人就可将担保品变卖处置,以保证债权人的优先求偿权。
2.信用债券
信用债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财产作为担保,完全凭信用发行的债券。政府债券属于此类债券。这种债券由于其发行人的绝对信用而具有坚实的可靠性。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可发行这种债券,即信用公司债。与抵押债券相比,信用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发行这种债券的公司往往受到种种限制、只有那些信誉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除此以外在债券契约中都要加入保护性条款,如不能将资产抵押其他债权人、不能兼并其他企业、未经债权人同意不能出售资产、不能发行其他长期债券等。
(三)按债券形态分类
1.实物债券(无记名债券)
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卷相对应,简单地说就是发给你的债券是纸质的而非电脑里的数字。
在其券面上,一般印制了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 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到各种债券票面要素。其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实物债券是一般意义上的债券,很多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法规对实物债券的格式予以明确规定。实物债券由于其发行成本较高,将会被逐步取消。
2.凭证式债券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可记名、可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与储蓄类似,但利息比储蓄高。
3.记帐式债券
记帐式债券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以电脑记帐方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我国近年来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记账式国债购买后可以随时在证券市场上转让,流动性较强,就像买卖股票一样,当然,中途转让除可获得应得的利息外(市场定价已经考虑到),还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益(不排除损失的可能),这种国债有付息债券与零息债券两种。付息债券按票面发行,每年付息一次或多次,零息债券折价发行,到期按票面金额兑付。中间不再计息。
由于记帐式国债发行和交易均无纸化,所以交易效率高,成本低,是未来债券发展的趋势。
(四)按是转换可否划分
1.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券,它具有债务与权益双重属性,属于一种混合性筹资方式。由于可转换债券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于不可转换债券。若将来转换成功,在转换前发行企业达到了低成本筹资的目的,转换后又可节省股票的发行成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应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行公司应同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和发行股票的条件。
目前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是指能够转换成股票的企业债券,兼有股票和普通债券双重特征。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有转股价格。在约定的期限后,投资者可以随时将所持的可转券按股价转换成股票。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是年均利息对票面金额的比率,一般要比普通企业债券的利率低,通常发行时以票面价发行。转换价格是转换发行的股票每一股所要求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
2.不可转换债券
不可转换债券是指不能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又称为普通债券。由于其没有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
(五)按付息的方式划分
1.零息债券
零息债券,也叫贴现债券,是指债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债券。从利息支付方式来看,贴现国债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可以看作是利息预付,因而又可称为利息预付债券、贴水债券。是期限比较短的折现债券。
2.定息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是将利率印在票面上并按其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债券。该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调整,因而固定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紧缩风险。
3.浮息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的息票率是随市场利率变动而调整的利率。因为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同当前市场利率挂钩,而当前市场利率又考虑到了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所以浮动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膨胀风险。其利率通常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来确定。浮动利率债券往往是中长期债券。
(六)按是否能够提前偿还划分
按是否能够提前偿还,债券可以分为可赎回债券和不可赎回债券。
1.可赎回债券
可赎回债券是指在债券到期前,发行人可以以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收回的债券。公司发行可赎回债券主要是考虑到公司未来的投资机会和回避利率风险等问题,以增加公司资本结构调整的灵活性。发行可赎回债券最关键的问题是赎回期限和赎回价格的制定。
2.不可赎回债券
不可赎回债券是指不能在债券到期前收回的债券。
(七)按偿还方式不同划分
1.一次到期债券
一次到期债券是发行公司于债券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债券本金的债券;2.分期到期债券分期到期债券可以减轻发行公司集中还本的财务负担。
(八)按计息方式分类
1.单利债券
单利债券指在计息时,不论期限长短,仅按本金计息,所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计算下期利息的债券。
2.复利债券
复利债券与单利债券相对应,指计算利息时,按一定期限将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再计算利息,逐期滚算的债券。
3.累进利率债券
累进利率债券指年利率以利率逐年累进方法计息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的利率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期利率比前期利率更高,呈累进状态。
(九)按债券是否记名分类
按债券上是否记有持券人的姓名或名称,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这种分类类似于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划分。
在公司债券上记载持券人姓名或名称的为记名公司债券;反之为无记名公司债券。两种债券在转让上的差别也与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相似。
(十)按是否参加公司盈余分配分类
按是否参加公司盈余分配,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不参加公司债券。
债权人除享有到期向公司请求还本付息的权利外,还有权按规定参加公司盈余分配的债券,为参加公司债券;反之为不参加公司债券。
(十一)按能否上市分类
按能否上市,分为上市债券和非上市债券。
可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为上市债券;反之为非上市债券。上市债券信用度高,价值高,且变现速度快,故而容易吸引投资者,但上市条件严格,并要承担上市费用。
根据深、沪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企业债券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的主体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并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5.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6.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8.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9.债券有担保人担保,其担保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信为AAA级且债券发行时主管机关同意豁免担保的债券除外。
10.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债券发行条件;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条件。
一、资产抵押债券简介
资产抵押债券(Asset-Backed Security,简称ABS)是以资产的组合作为抵押担保而发行的债券,是以特定资产池(Asset Pool)所产生的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为支撑,在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工具。
资产抵押债券是20世纪70年代末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兴起之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得到分离和重组,以及有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作为发行基石是资产抵押债券不同于一般固定收益债券的两大特征。
一般固定收益债券的信用风险(Credit Risk)或违约风险(Default Risk)是指债券发行人可能发生违约的风险,包括发行人延迟或者不能对债券本息进行支付。对于投资者而言,可以将债券发行人作为信用风险主体,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以及债券持有期间通过监控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评级等来估算持有债券信用风险的大小,以便随时作出是否投资或者继续持有的判断,从而确保自有资金的安全。而资产抵押债券与一般固定收益债券相比,发行和交易的流程更为复杂,其中不仅会涉及到更多的参与方,并且会广泛应用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手段来提高债券信用评级,所以投资者并不能像一般固定收益债券那样简单地将债券发行人作为资产抵押债券的信用风险主体,而是需要进行专门分析。
二、发行和交易的基本流程
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和交易的基本流程远较一般固定收益债券复杂,会涉及到多个机构的参与。这一流程也是资产证券化的典型流程。
要发行一只资产抵押债券,交易发起人(Originator,即资产的原始权益人)首先需要在分析自身融资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发起程序确定用于债券化的资产并将其组合成资产池,同时设立专门从事资产抵押债券发行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并将基础资产“真实销售(True Sale)”给SPV,发起人是创造应收现金流的实体和基础资产的卖方。虽然在将资产池真实销售给SPV之后,发行人就与SPV实现了破产隔离(Bankruptcy-Remote),并由后者来发行资产抵押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的偿付资金并不经过发起人,但是,发起人对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的正常流动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首先,发起人的观点对资产抵押债券交易结构的安排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交易结构本息偿付的可预测性还取决于发起人的性质和境况。例如,一个财务困难的发起人更有可能陷于破产,这样就出现了应收现金流的交易是否被认定为破产性真实销售问题。如果法院坚持不作这种认定,那么SPV回收应收现金流的能力就会被拖延,甚至会受到严重损害。其次,待交易结构全部被偿付完毕之后,如果基础资产池产生的收入还有剩余,那么这些剩余收入将被返还给交易发起人。
SPV发行人是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和交易的主体,它在接受了交易发起人向其真实销售的资产之后,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降低发行成本,会对即将发行的资产抵押债券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债券的信用评级,例如, SPV可以寻求专业担保机构(Guarantors)提供金融担保。在进行了信用增级以后,SPV又会聘请专业信用评级机构(Rating Agency)对即将发行的资产抵押债券进行正式的信用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最终评级结果。SPV可以采取信托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公司或者合伙形式;它既可以是由交易发起人设立的一个附属机构,也可以是长期存在的专门从事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及交易的机构。SPV不仅是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一切资金流动的安排者,也是除了原始债务人和交易发起人之外其它参与方的选择者。但是,SPV的权力和活动也受到了法律上的许多限制,其范围仅限于按资产抵押债券交易规定所必须进行的活动。例如,SPV不得拥有附属机构,也不能拥有除资产抵押债券之外的债务等。而且,SPV并不直接参与到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的实际流动中,它对资金流动的控制仅仅属于“过手(Pass-through)”性质。所以,一旦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出现了问题,SPV根本没有能力对投资者进行补偿,或者哪怕只是在短期内进行垫付。
实施信用增级之后,资产抵押债券的评级结果往往比较理想,于是SPV选择的债券承销商(Underwriters)开始向投资者(Investors)发行资产抵押债券,并将发债所得现金交给SPV。SPV从债券承销商那里获得现金收入后,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发起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的价款,此时要优先向其所聘用的各专业机构支付相关费用。
在资产抵押债券偿付期间,SPV会通过专门的服务商(Servicer)来对资产池进行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收取、记录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并把全部收入存入SPV事先指定的信托机构(Trust),即服务商将负责在资产抵押债券发行之后面向原始债务人(Obligators)的相关服务活动。在大多数交易中,资产抵押债券的发起人会继续担任服务商,因为一般来说发起人已经比较熟悉应收现金流的情况并拥有技术和人力方面的优势。但是,服务商也可以是独立于发起人的新实体。它是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流动过程中的重要中介机构,不仅要负责收取每月的应收现金流,并将收集的现金流存入信托机构设立的特定帐户;而且在原始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还有义务实施有关补救措施。为了避免对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的偿付受到一个或多个原始债务人违约的影响,一般的资产抵押债券服务协议都会要求服务商在原始债务人违约时先向投资者垫付偿付款项。但是,服务商所垫付的款项有最高金额和最长垫付期限的限制。而且,偿还服务商垫付款项的资金只能来源于事后对违约资产进行追偿和处理所收回的现金,而不能用其他未违约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所以,服务商并不能使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免受原始债务人违约的风险,但只要违约资产能够在一定期限之内得到追偿和处理,财务实力强的服务商就能保证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及时足额地得到正常的本息偿付。
信托机构(Trustee,又称受托人)是资产抵押债券交易中与服务商一样承担着管理应收现金流义务的另一个交易中介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担任应收款应用协议条款的管理者,依据约定建立积累金帐户,从服务商、担保机构和其它第三方那里收取对应收款本息的偿付资金,再受SPV的委托按时、足额地向投资者偿付资产抵押债券本息。但是,信托机构与服务商在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流动中所处的位置和履行职责时面对的对象不同:服务商经常由资产抵押债券的发起人兼任,处于应收款资金管理的上游环节,直接面对原始债务人,从债务人手中收集还款,并将其转移给信托机构;在发生违约时,服务商要履行垫款的职责。而信托机构一般由银行担任,处于资金管理的下游环节,它依据信托协议代表投资者的利益,直接面对投资者,履行资金管理和本息偿付等职能。当资金管理出现问题时,信托机构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并不需要像服务商一样在原始债务人违约时履行垫款的职责。
另外,前文已经提及,信用增级中外部信用增级手段的采用也将担保机构引入到了资产抵押债券偿付资金流动的过程中:根据担保协议,担保机构将在原始债务人发生违约时按照事先规定的比例对资产抵押债券投资者进行本息偿付。
从以上内容中可以看到,多个机构在不同环节上参与了资产抵押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其中,交易发起人、服务商和外部担保机构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支付能力都会对资产抵押债券本息偿付资金的正常流动产生重要影响,它们都有可能成为资产抵押债券信用风险的主体。